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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9月21日 星期一

經不起質疑的「大愛」

「真金」不怕火鍊、「真愛」不懼質疑。
今天村長又透過廣播,「某團體」示意要村民別在網路上表達質疑「慈善團體」這種傷天害理的言論。並表示,趕快簽永久屋的同意書,若有成年孩子,也可另外申請一戶永久屋,若不簽,則永遠喪失資格,自行處理。因此在此提出淺見,大家共同思考。
一、若「慈濟」真的誠心幫災民,遇有災民的疑問或質疑,應該努力化解疑惑,讓災民了解而歡欣接受,怎麼透過行政系統來壓制不同的聲音呢?而且,還惡名化心中有疑惑的災民?況且,我相信此團體的資訊軍隊應該是龐大的。
二、「喪失資格,自行處理」、「單身成年人可另申請一戶」。請問,「慈善團體」憑什麼決定這政策,難道我們沒有政府嗎?需要民間團體越俎代庖?
三、愈是無法正面得到答案,愈是覺得懷疑,愈是想要追根究底。在此不是故意找誰的碴,只是我有權了解「我的事物」,因為這是我一生的事。

1 則留言:

  1. 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,災民的質疑是權利,釐清則是政府的義務,畢竟台灣是民主自由社會,是法治國國家,不是宗教與慈善團體治國。
    打亥老師加油,我們一直陪著大家,該堅持的就不要屈服,這是身為老師的我們,可以給下一代最好的教育身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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